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是否应当支付房屋使用费?使用费的支付标准?

盈科(北京)律师 2016-01-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事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是否存在断水断电等影响当事人正常使用的情形;(2)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用途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3)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菜单Tel:010-85199988     400-060-0148进入盈科官网
进入盈科北京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房产交易法律事务土地法律事务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侵权纠纷法律事务公司综合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合同纠纷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