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由此可见,客运合同成立应区分三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二是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三是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客运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学理上一直存在争议,通说认为客运合同自检票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