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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7-20

一、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镇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在批准内容在城镇土地上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三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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