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继承、赠与、以房抵债、企业合并或分立等原因都可以导致房屋权属发生变动。如果租赁房屋再租赁期间因买卖以外的其他原因如继承、赠与、以房抵债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一般都会支持。但是如租赁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设立抵押的,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以及法院在租赁房屋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