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是以提供劳动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定作方和承揽方不存在身份上的依附关系,不受定作方的指挥、管理;雇佣关系是以提供劳务为主要内容,雇员出卖的是劳动力,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一种依附的身份关系;
二、承揽方依照定作方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设备进行工作,交付成果获取报酬,在加工期间自担风险;雇佣关系中,雇员不具有独立性,风险由雇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