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负有的注意义务与在无偿委托合同中负有的注意义务不一样,承当赔偿责任的过错程度也不一样。
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即受托人应当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以自己的专业技能或者行业经验、谨慎勤勉地处理委托事务,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目的。受托人无论故意、重大过失或一般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尽到与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受托人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