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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未如实告知购房人房屋公共管道情况,房地产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盈科(北京)律师 2018-01-31

因房屋内铺设的管道系多家业主共用,拆除该管道会损害其他业主利益,故李某要求房地产公司拆除公共管道不合理。李某和房地产公司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管道铺设内容,房地产公司对此有所隐瞒。根椐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李某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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